第(2/3)页 不得不说。 焦海青有着充分的不在场证明。 而且。 按照他的说法,在案发前一天的时候,他跟李丽丽就没有联系了。 “其实这种情况不太寻常。” 焦海青对沈青云解释道:“一般来说,她丈夫如果出门不在家,她会给我打电话或者发信息,但是那天她一直没有联系我。” “这样么?” 沈青云闻言眉头皱了皱。 如果按照焦海青的这个说法,那这个案子的情况,就越来越特殊了。 当然。 沈青云对于焦海青的话,其实也是抱着怀疑态度的。 毕竟身为警察,他不可能只是听信某个人的口供。 “你先回去吧。” 许久之后,沈青云对焦海青说道:“关于你的问题,市纪委会找你谈话的。” “啊?” 听到沈青云的这句话,焦海青瞬间就傻眼了。 他怎么都没想到,自己这边刚刚应付完市公安局的询问,随即就要被市纪委调查。 但仔细想想,其实这倒是也很正常的。 几百万的财务转账,而且还是发生在自己和情人之间,这里面的猫腻,市纪委不可能不注意。 只能说,自己的运气不太好,找的这个情人竟然死了。 沈青云没有再说什么,而是摆摆手,让人把他带了出去。 随后。 焦海青就被市纪委的人直接带走了。 他肯定要被异地调查,至于具体调查过程,沈青云不会过问的。 等人被带走之后,柳强东走了进来。 “书记。” 柳强东小心翼翼的对沈青云说道:“我感觉他应该不是在撒谎。” “他有没有说谎,你说了不算。” 沈青云淡淡地说道:“马上安排人去调查他在案发时间的具体行踪,确定一下他说的话是真是假。” “是。” 柳强东不敢怠慢,连忙安排人去办。 他明白沈青云的意思,不管焦海青说的多么天花乱坠,那都只不过是他的一家之言,根本不能够证明什么。 只有警方找到了实际的证据,才能证明他说的是实话。 如今这个时候,警察办案对于口供的看重,是不如对证据的看重的。 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。 首先就是法律原则的要求,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。这一原则确立了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地位,要求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,必须依靠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,而不能仅仅依赖口供。 换而言之。 警方如果没有实际证据,那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,是不能把犯罪嫌疑人怎么样的。 其次就是证据的确实性和充分性。 证据确实、充分是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必要条件,只有当证据确实、充分,并且经过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,相比之下,口供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证,容易受到记忆、情绪、利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。 还有就是口供的局限性和易变性,口供是被告人或证人的陈述,容易受到各种主观因素的影响,可能导致判决的不稳定性和不准确性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