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三章-《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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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刚唤了她的名字,就听到他怀里的叶小妹这样说,“不过我怎么好意思自己吃香喝辣,看着宋大哥啃干粮呢?”

    叶小妹仰起头,兴奋的说:“要不买了饭我们一起吃?

    就算吃不饱还可以啃干粮充饥,是不是很棒棒?”

    竟然能想出这么机智的办法,叶小妹觉得自己果然是个天才。

    宋清徽下意识低头和她对视,竟然有几分感动,认识叶小妹这么久,从来都是她凑到他跟前骗吃骗喝,从来没有想到嘴巴这么馋的叶小妹也会舍得和他分享好吃的,一颗心被她搅得又软又甜,只能无声的点头,嘴上还是坚持原则的道:“那你先下来,该吃饭了。”

    晚饭就可以吃香喷喷的盒饭了,叶小妹倍感期待,也就配合的从宋大哥大腿上下来,然后乖宝宝状的坐在床上等宋大哥给她找干粮。

    当然她只是一时偃旗息鼓而已,并不代表“爱人”这个梗就过去了。

    吃完饭,叶小妹毫无预兆的又把它拉出来说,“宋大哥,既然我们结婚了,那我是不是也该给你想个昵称?

    ‘爱人’我不太喜欢,听起来一点都不洋气。”

    正在喝水的宋大哥直接被她吓得呛住了,一阵疯狂咳嗽,等他缓和下来,叶小妹已经把“爱称”都想好了,笑眯眯的看着他:“我叫你老公好不好?”

    宋清徽本来就被呛得面红耳赤,这两个字更是让他血涌上头,耳朵都烧红了,顾不上打听叶小妹到底是从哪听来的这个说法,忙不迭摇头:“不行不行,没有人这么叫的。”

    他也是少年的时候听伙伴们一脸神秘的说起,香港那边很会玩,妻子管丈夫不叫孩他爸,也不叫名字,上来就喊老公的,丈夫管妻子也叫老婆。

    直到现在,宋清徽都还记得,玩伴说起香港那边与众不同的称呼时挤眉弄眼、表情暧昧,听的人则连连点头、恍然大悟,所以老公老婆这样称呼,在他印象中就成了很羞耻很私密,根本不能在大庭广众说出来的字眼。

    叶小妹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,一连莫名的问:“你们城里人也不这么叫?”

    宋清徽斩钉截铁:“完全没有!”

    好吧。

    叶小妹很淡定的点头,她也不是非要赶这个时髦,竟然宋大哥不能接受这个爱称,那就再想一个呗,叶小妹歪了歪脑袋,又笑眯眯的喊道:“达令……”

    宋清徽:!

    他连“老公”这两个字都听不得,“达令”的羞耻度就更加爆表了,宋清徽手忙脚乱想要阻止叶小妹乱喊人,没想到对面王叔吃完饭回来了,刚好听见叶小妹的声音,十分赞赏的笑道:“你叫小叶是吧?

    听小宋说你平时喜欢练字画画,没想到连英语也精通?

    真是个不错的孩子。”

    叶小妹还是很有逼数的,她上辈子就是个学渣,虽然飞国外购物嗨皮是家常便饭,但也用不着英语多好,只要会简单的日常对话就行了,所以面对陌生大叔的赞赏,她很谦虚的摆手。

    “并没有精通啦。”

    王叔更加欣赏的说:“学校不教英文,你能懂外语已经很难得了,怎么不算是精通?”

    叶小妹再有自知之明,也架不住对方的花式吹捧,这位大叔衣着体面、谈吐不俗,说出口的话自然令人信服,叶小妹很快就露出了自得的笑容,和大叔顺着英文话题聊了起来。

    宋清徽也渐渐恢复淡定,加入了他们的聊天,再也想不起来他还没有告诫叶小妹不准口无遮拦喊他亲爱的。

    没有严厉告诫,叶小妹就当宋大哥接受这个昵称了,接下来的几十个小时里,只要他有逼她学习的迹象,叶小妹就眨着眼睛一脸甜蜜的说“达令,我们再聊会儿天吧”“达令,要不你讲给我听啊”,然后宋大哥就在她一声声“亲爱的”中迷失了自我,再也不敢让叶小妹看书练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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